奥中经济文化交流协会
奥中协字〔2008〕第20号
祖国心系台湾,文化血脉相连。沟通两岸,文化先行。同宗同族的文化渊源是两岸人民割不断的情结。要充分利用两岸人民同宗同源的优势,加强文艺界各方面人员的交流往来,从而进一步唤起台湾人民对祖居地的亲切感,增强他们对中国文化艺术的认同感。让台湾和大陆青少年体验到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情感。“这对于两岸关系的发展,对于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是有很大作用的。”
奥中经济文化交流协会跟随时代的步伐,本着促进两岸青少年文化艺术的交流,进一步推动两岸青少年的理解和友谊,遂于台湾文艺界一起组办了此次 “两岸青少年同庆奥运”艺术交流活动。让两岸青少年携手迎奥运,弘扬中华民族文化,展示两岸青少年新时代的艺术风采,进一步促进两岸文化的交流,增进同胞间的亲切感和赞同感。
诚邀祖国大陆的各所院校、艺术团体赴台参加此届“两岸青少年同庆奥运文艺交流”活动,届时会有相关媒体进行报道。
主办单位:台湾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奥中经济文化交流协会
承办单位:北京别特利国际文化交流中心
协办单位:台湾文学家协会
台湾艺术中心
一、活动对象:青少年、儿童。
二、活动项目:
音乐:声乐、器乐;
舞蹈:民族民间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、国标舞、街舞;
书画:书法、绘画;
综合:戏剧、曲艺、表演影视小品、朗诵、故事、魔术等。
注:表演服装和书画材质参演人员自备
三、活动内容:
1、歌舞交流演出:以“爱我中华”主旋律为基础,以“庆奥运·两岸文艺交流”为主题,反映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的作品。形式新颖、阵容恢宏、充分展现大陆与台湾学生在艺术领域的最新成就。
2、书画长卷展示:展示大陆、台湾青少年书画创作的最新成果。长卷将捐赠台湾相关部门作为永久收藏。
3、交流访问:将安排大陆和台湾青少年进行交流,建立友谊;特别安排了日月潭、阿里山等景点名胜,让参演成员尽情感受台湾的优美景色。
4、组委会提供:统一的胸卡、演出证。
四、活动时间:
第一组:2008年7月
第二组:2008年9月
第三组:2008年12月
报名时间:在上述各活动时间前三个月,各单位向组委会递交参演人员及节目单。
1、报送文字资料:报送单位名称、节目名称、类别、组别、时间以及编导、排练教师、指挥、演员名单。
2、报送节目录像规格:VCD或DVD或 VHS录像带。
注:根据各单位报名时间先后,分批赴台参加此次两岸庆奥运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。
五、荣誉及奖励:
1、凡参演单位均由主办单位出具相关演出证书及纪念光盘等。
2、此活动有相关媒体采访报道。
3、参演人员将给予颁发“庆奥运·两岸青少年友谊促进荣誉证书”。
4、参演单位将给予颁发“庆奥运·两岸文艺交流特别贡献单位” 荣誉称号及奖杯。
六、活动经费:
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、评审费;参演选手、领队及家长等陪同人员,均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、签证等(费用自理)。
七、权限说明:
组委会对参演所有节目及作品、选手肖像、音像资料、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、播出权、发布权、解释权和出版权,即无偿使用(申报材料,限于人力,一律不退)。
中国组委会报名地址:
北京别特利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
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2号楼713室
邮编:
100079
网站:www.btlice.com
邮箱: btlke@126.com
电话:010—87673331
传真:010—87677719
联系人:张明明
奥中经济文化交流协会
2008年3月15日